谷城产品条码去哪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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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产品条码去哪里申请?

作者:襄阳昌厚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9 08:09:40

常见的有襄阳条形码打印机打印方式和软件配合激光打印机两种方式。1、使用条码打印机打印:条码打印机打印方式是一种传统的条码打印方式。条码打印机是一种专用设备,一般有热敏型和热转印型打印方式,使用专用的标签纸和碳带。条码打印机打印速度快,可打印特殊材料(PVC等),可外接切刀等进行功能扩展,但其价格昂贵,使用维护较复杂,适合于需大量制作标签的专业用户使用。目前常用的品牌有DATAMAX、ZEBRA、CLEVER等。

2、使用条码标签设计打印软件与激光打印机打印:应用普通的打印机配合专门的条码标签设计打印软件是制作条码标签的另一种方式。该方式可实现一机多用,且激光打印机精度高,图形表现能力强,且可打印彩色标签。

但其打印速度较慢,且可打印材料较少。主要的条码打印软件有LabelmatrixCODESOFT、BARONE、京成标签软件(JCDL)等。根据上面的比较,两者各有优缺点,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场合:在需大量打印标签的地方,特别是工厂需在短时间内大量打印以及需要特殊标签(如PVC材料、防水材料)、需要即用即打(如售票处等)的地方,应选择条码打印机。

在标签打印量较少,且多为一次性打印的地方(如图书馆),应选择激光打印方式。在一些小型商场、小型工厂等地方,两种方式都可选择。也就是说,如果您经常大量打印标签,或对标签有特殊要求,且您的财力又允许,您应选择条码打印机;如您的标签打印量不很大,财力上又不想花费太多,您应选择激光打印机。利用软件和激光打印方式,不仅能满足您条码标签打印的需求,还能用它来制作名片、胸卡等。

当今世界是飞速发展的时代,信息技术无疑将会继续得到快速发展和高效利用。作为信息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维码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表单、证照、票务、景点门票等领域,而且其应用领域仍在不断拓展。二维码是襄阳条形码的一种,在水平和垂直方向都可以存储信息,包括汉字、数字和图片等,因此二维码的应用领域比较广。由于二维码采用了先进的纠错算法,在部分损毁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还原出完整的原始信息,因此,利用二维码技术存储传递采集信息具有以下特点:高密度编码,信息容量大;编码范围广;容错能力强,具有纠错功能;译码可靠性高;可引入加密措施;成本低,易制作,持久耐用。

目前档案管理现状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各种档案资料不断增多,加之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的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长期以来,有相当一部分人包括部分管理干部,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没有认识到档案管理给工作带来的重要作用。档案管理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一方面是对档案的重要性、管档要求、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装订等业务不了解,对档案收集意识淡薄,应收集的没有收集。日常事务往往只是将材料放入档案盒,没有及时整理归档。另一方面,年度移交档案不能按时上交,移交的材料质量不高。具体表现为:用纸不一,用复印件、废纸等打印材料存档;排版页面不规范,不留装订余地;用铅笔、红笔填写或划改;必须填写的栏目没填写;材料内容描述不全或表达不准确。这些都增加了档案管理工作的难度,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的水平。

基于此,档案工作要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数字化、网络化和社会化,有必要将二维码技术引入档案管理领域,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对于二维码技术的认识,充分挖掘二维码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这是档案管理工作得以优化的关键所在。

将二维码技术引入档案管理的意义

二维码技术可解决电子档案易更改的问题。将电子档案转化为二维码,再打印到纸张上,形成纸质电子档案,则可封存电子文件形成的原始状态信息,二维码一经生成便不可改动,可解决电子档案易更改的问题,是电子文件真实性保障的重要工具。二维码因为是直接对原文二进制或ASCII码进行编/解码,所以支持任何语言和文字。在电子化的过程中不会丢失任何信息,在档案管理中使用二维码可以实现电子文件从产生到永久的保存,可有效解决归档、移交环节中信息的重复录入,避免多次录入而产生的信息差错,实现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信息共享,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如何将二维码技术引入档案管理

在档案管理中引入二维码,实质是将纸质文件、元数据、电子文件封装在一起。具体有如下四个步骤:

1、将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信息存储在二维码中;

2、将二维码打印在电子文件对应的纸质文件上,形成电子文件、元数据、纸质文件封装在一起的纸质电子档案;

3、通过扫描设备扫描纸质档案上的二维码;

4、对扫描得到的二维码进行解码,还原出对应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因二维码一经生成便不可更改,而元数据在文件流转过程中不断增加、变更,所以纸质电子文件在流转到新部门时,使用者(包括档案室工作人员、档案馆工作人员)应根据元数据的不同,将变更、增加的元数据转换为二维码,附加打印在纸质文件上。二维码对于档案管理的意义在于二维码不依赖计算机网络,是实现文件、档案等信息的存储、携带、传递并识读的理想手段,运用到档案管理领域可较好地解决当前档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襄阳条形码管理,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本省商品流通的信息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的、表示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商品标识,包括零售商品条码、非零售商品条码和物流单元条码。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管理、应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是全省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商品条码工作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本办法;其下属的省标准化研究院具体负责本省商品条码管理、协调工作。市、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其规定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商品条码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采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并逐步建立有效的产品跟踪与追溯系统。第六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卷烟、酒、饮料;(二)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三)日用化学品;(四)儿童玩具;(五)家用电器。第七条使用商品条码,应当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注册本分支机构的厂商识别代码。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第八条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商品条码注册申请书;(二)出示营业执照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的,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第九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条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二条遗失《系统成员证书》的,应自发现遗失之日起10日内向原申办机构提交补发申请。原申办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确属遗失证书的,予以公告,并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第十三条在国内生产或代理销售商品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生产者或代理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并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编制商品条码,并在编制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编码分支机构应在30日内将备案材料报送省标准化研究院。第十五条商品条码的设计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根据应用需要,系统成员可采用EAN/UPC商品条码、ITF-14商品条码、UCC/EAN-128商品条码。

第十六条印制商品条码,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保证质量。印刷商品条码需要原版胶片的,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订制。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制作原版胶片,保证质量。第十七条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备案文件,并复印存档备查,存档期限为2年。委托人不能出具《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备案文件的,印刷企业不得承印。第十八条销售者在本单位内部对再加工、分装或者不规则包装的商品需要使用店内条码的,应当根据有关的国家标准编制。已经标注合格商品条码的,销售者应当直接采用商品条码,不得另行编制、使用店内条码。第十九条系统成员不得擅自将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条委托他人生产的产品,需要标注商品条码的,应当标注委托者注册备案的商品条码。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使用未经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二)伪造或冒用他人商品条码;(三)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四)其他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行为。第二十二条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3000元罚款。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所收取的费用;逾期不退的,可处所收取费用一倍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30000元。第二十七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襄阳条形码符号位置的确定应以符合不变形、易于识读和制版为原则。即要求设置于商品包装主显示面的右侧或者在主显示面相连的平面,以及商品包装主显示面的背面。考虑到印刷的工艺特点,拼版时应使条码方向与印刷方向相对应,使印刷变形只能表现在条码纵向位置,以不影响准确的识读。

由于包装方式、特点差异,条码印刷位置也有所不同。一般箱式包装条码印在箱体下部右侧;罐装和瓶装包装条码最好印在标签的一侧下方,但条码符号表面曲度不可超过30°;桶形包装条码最好印在桶的侧面,若侧面不能印时,则可将条码印在盖子上,但盖子深度不可超过13mm;袋状包装有底且底面较大,可将条码印在底面上或印在背面的下部中央;书刊条码通常印在封底或护封的左下角,且条线的方向与书脊成平行状。

综上所述,条形码作为一种数据输入技术和自动识别技术,广泛用于商品包装上,它在商品的生产、销售、贮存和检查、沟通信息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正确了解和认识条码的知识并印好条码是包装印刷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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